安徽省转考政策
安徽省转考政策
转入办理
教育部考试中心“转考平台”下载考籍电子档案的时间为3月1日-31日和9月1日-30日。我院将在此期间的工作日通过“转考平台”集中下载各地转入我省的考籍电子档案,并在下载截止日一周内通过我院官网公布转入我省档案情况。
我省在受理转入时遵循以下转入要求:
1、我省在处理转入数据时,在对考生的个人信息、成绩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前,根据考生提供的我省准考证号码,从我省考籍数据库中校验考生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,如若准考证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有一项匹配不上,系统将直接退回,考生转入失败。考生须到信息错误的省份修改信息后,重新办理转入。
2、论文、免考合格成绩、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、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,我省不予认可。
3、考生在办理转入我省之前,须充分了解我省各专业的课程设置,并按我省专业课程设置继续参加考试或办理毕业。
4、转入我省的考生,必须在我省实际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、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,方可办理相应专业毕业。